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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

【於】【乎】【胡】【告】kah、kàu

此處先列結論:
  • 於:讀kla,k-為前綴,la為語根,台語多只別其訓讀音。《孟子》:「勞心者治人,勞力者治於人。」後句,以台語講是「勞力者於人治」,於即予。
  • 乎:讀ka,是kla簡化。台語表示「到達」之kah是此一路線,可以寫作「乎」或「於」。
  • 之:先秦文獻裡通同「止」。又「其」「之」本通同,廣東話、日本語「此」讀ko,都可能是kla簡化而來。
  • 止:讀ka、la、tan、to……早期文獻「之」(又作「止」)。我認為分化之重要證據,在文獻分二個路線:①止至達詣到……,另外:「造」聲符在告喉音,卻讀齒舌音。其中造、詣就聲符而言,皆可以讀出k聲母,在《世說新語》此類魏晉文獻大量使用。②止告胡乎於……台語到達用ka,kau,就是這個路線。印象中幾乎多出現在上古文獻。
  • 告:台語kàu之本字之一。大功告成之「告」不能解作「宣布」,而應解作「到達」
  • 胡:麻雀裡表示「kàu」(博麻雀、下棋)了,寫作「胡」是原汁原味,可能只是同音假借。猴、猢皆讀kau5。
  • 和語くる(來る),應該是「止」字之上古音變化而來。

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

(草稿)【加】kā

「老師,伊kā我拍。」到底是誰打誰?

台語使用者,一定知道是指「告狀者被打了」,但能否解為「告狀者打人」之意呢?台語不行,但官話可以。所以造成國府來台後,一個廣為流傳在教育界的笑話,師答:「給你打有什麼不好?」。要解為後者,台語表達上必須改為「老師,伊予我打。」分析「伊ka我拍。」(此處拍本字作伐,下同)該句詞性組合,伊是主語,我是賓語,拍是動詞。中間存在一個詞性不明的「ka」音。這個「ka」,多數正字研究者解作「給」字,但這種語法,筆者才薄,不曾見於古籍。本文認為這個ka應以「加」表示為佳(下文同)。

一、「加」之語源,來自阿爾泰:
本文「加」以為來自阿爾泰語之主語後綴助詞。而主語後綴,又是因為賓語後綴的濫用結果。而此種語法存在於閩語、官話具體分化以前。
㈠語法比較

  • 漢語:SVO(簡單式)。「伊伐我。」(伐音pha3)
  • 閩語:SVO(簡單式)。「伊伐我。」;S加OV(??式)「伊加我伐」
  • 官話:SVO(簡單式)「他打我」;SkaOV「他給我打」
  • 文言:「其加害於我」,「其我害」。

㈡阿爾泰語法:

  • 日語:SOが(を)V或SがOをV
  • 蒙語:O(i)gSV或S O(i)gV

㈢涵攝:
據張華克先生〈漢語的地位〉一文研究,北京話「給」來自蒙古語的賓語後綴ig、g,並且濫用至主詞後綴,所以出現主詞、受詞之雙重屬性。而日本語的賓語後綴除了「を」(wo),可以作「が」(ga),而「が」同樣也有作主詞、受詞後綴的雙重屬性。而漢語系官話之「給」同蒙、日語語法,源於阿爾泰語法,爭議不大;閩語「加」雖表面上是主詞後綴,但筆認為不是,應該「加」是後面受詞之前綴助詞,又那麼適又與阿爾泰語相反。所以ig,g,ge,ga,ka,應是同源自阿爾泰語。

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

【其】(之)ê

本文認為,台語屬格e5(相當於官話「的」)之寫法是「其」、「之」、「忌」、「兮」。「其」「之」可以通用於其他三者出現之場合,「兮」「忌」用於形容詞尾、動詞尾,後面可接名詞,形成該名詞之補語。
一、其、之不分之情況:
我記得我在東方語言學網(以前開過方言討論區)看過潘悟雲先生回答問題,其謂「之」「其」本通。閩語之「的」,是「其」「之」皆可。早期「其」「之」不分,調查福州話、潮汕片都還是k聲母,台語我小漢時猶有人將「我的」讀作gua2-he5,he5很顯然是由ke5來。《尚書》有:「朕其弟」表示「我的弟弟」的用法。所以閩人讀文章遇「之」讀ke5,才有道理。
二、古人用字:
⑴連結修飾語與被修飾語,用以表示屬性。
文獻有其、兮、忌、之,及近古才有「的」「底」「地」。如果觀察前一組,可以發現統統是k聲母,而後一組皆是齒舌音t,中古出現,目前中文教育延用。閩語諸系保留前者。此處討論其、兮、忌、之在文法上之作用。
①閩語例:昨日牽he5車。「其」在現行官話教育中,多半被解作子句之首,有一點像英文之That子句,我認為不完全正確。
②文獻例:
《大風歌》大風起兮雲飛揚。一般多從兮後面斷開,我認為應該至雲後斷開,前面只是主詞飾語。為什麼我敢講兮不只是一般國語文教育之嘆詞?有一次我在縮寫一段文字「如果人是天使,那就不需要政府;如果政府是由天使所組成,那也不需要對政府權力加以限制。但是人不是天使,政府中的人也不是天使,那麼設計以人來統治人之政府的最重要事項,是要如何才能保證政府有能力控制人民,而權力又能受到限制呢?」愈寫愈精煉,忽然發現「人非天使,故人治政府『其』首要者,是如何使其有能,又能自律。」是用「其」,而在官話我是用「的」。於是,我忽然了解,不論「之」或「其」,本意皆不是現今官話之「的」,而是「此」、「彼」。如「天之涯」應該是「天的這個邊界」,進而才演化成表示屬格之用語。
再回頭看看閩文用法,以台語來講,「之角」(tsit-kak)(這一角)「之」讀tsit,通「此」,「山之角」,在閱讀上是指「山的某一角」,可是在台語指「山的這一邊」,「山的那一邊」要講suann-hit-kak,山的某一角,要講suann-tsi3-kak(山一角),由此可以知焉,台語「之」「其」已經分化,但並未完成分化,所以是介於上古中古之間。
至於尚書之例「朕其弟」是指「我的弟弟」並無問題,因為《書》是上古時代作品,當時「之」「其」尚未分化為「此」、「彼」,進而才演化成表示屬格之用語。
「風瀟瀟兮易水寒」同前。另外尚有《易經》突如其來。其、兮、忌用法同。此地有一個真大膽之說法。就是古文獻並無標點符號,而且出現兮、忌之場合,幾乎皆是形容詞、動詞後。此種現象與屬於阿爾泰語之日本語「い形容詞」竟然高度相似(い為零聲母,在此處可能就是k聲母變成h聲母,再變成零聲母之情形,與台語「的」ke5變成e5之情況一致)。
⑵當形容詞、副詞尾;置於詞尾或句尾,表示狀態或加強語氣的助詞。 
①比如:官話:「的」「地」「底」,齒舌音路線;
②比較:台語用喉音e5、he5、ke5;兮、之、其。加緊兮、花是紅兮(其、之)《詩經.國風》叔善射忌。

二、待答問題:
⑴置於詞尾,用以稱呼某種身份地位的人,或特定的對象。例:賣菜「的」bē-tshài--ê(賣菜者)、王「的」Ông--ê(老王)、董「的」táng--ê(董事長)。我尚在採集。
⑵日語之「的」是「の」(no),是齒舌音。停止,とまる,とめる,と被鄭張解作「停止」,而進一步延申為「人民」之百越語詞彙と,日本語「大和」之語讀叫作「やまと」,やま是漢越同源語「岩」,やまと,是指山戶。
⑶此二點似乎與志宏學長主張之南亞k是詞綴,後面才是詞根有關係。

目錄

沿革 2026 年 08 月修正 016 、 032 、新增 033 2026 年 07 月修正 050 2026 年 06 月新增 093 、 155 2026 年 05 月修正 002 、 003 、 005 、 007 、 019 、 020 、 048 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