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8【並】【并】【竝】【併】mā,官話「也」也。
壹、訓詁:
一、台語表示「也」之mā,教育部建議用「嘛」;肇者建議用「並」。
二、莫:
1.
陳冠學先生認為台語之also是「莫」,而且舉出幾個文例,證明「莫」在宋人文獻中有用來表示「肯定」之用法。但,在文獻內「莫」主要是作否定詞解,是台語表示禁止mai3之正字之一(其他如「勿」、「毋」),而不是指「also」。
2.
首先要說的是,大部分人只能接受莫是否定詞,但是此乃官話教育思維,實際上古文中,此類詞都有正反二義。如:「豈」字,《隆中對》:「將軍豈有意乎?」當中「豈」就等於「豈不」,正確來講「豈」是「何以」連音或是根本就是「何」字之音變;「焉」,如:焉能:焉得:焉敢:焉知,焉用,焉=焉不,再詳辬示,「焉」等於「安」,7w1h疑問詞通通可以用。
3.
先注一支預防針,再來舉例只是要反駁「莫」只有當否定語之用法,而不是我主張ma3一定就是莫。莫之用例眾多,不一一說明,文獻常見者,如莫成,莫得,莫是,莫教,莫須,莫許。此處「莫」除了否定語,也可以相當於「莫非」,是「一定」之意。但作否定語解尤多。就來檢驗千古奇案「莫須有」罷。清代徐幹學《資治通鑒後編》、畢沅《資治通鑒考異》引《中興記事本末》,認為「莫須有」是「必須有」意思。有理不?
4.
《詩.大雅》:「皇矣上帝,臨下有赫,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」《毛傳》:「莫,定也。」
5.
〔唐〕杜甫《晚秋陪嚴鄭公摩訶池泛舟得溪字》:「莫須驚白鷺,為伴宿青溪。」(一定是白鷺驚醒(飛)鴛鴦,干我船底事?)
6.
《朱子語類》卷七三《中孚》:「是箇卵象……占法則莫須是見豚鱼則吉。」(一定要見得豚魚才算吉)
7.
〔宋〕王安石《與王逢原書》:「不知逢原此行以何時到江陰……但到金陵莫須求客舟以往否?」(可以解作一定,也可以解為反詰。不易判斷我就不判斷,聊備一格)
8.
《寶真齋法書讚》:「莫須與他明辯」(一定要與他辯明)
9.
《分類夷堅志》裏有「莫須謝尚書否」(一樣有可能是反詰,聊備一格)
10.
《思陵錄》裏有「莫須批出」
11.
《後村大全集》:「莫須有人」(一定有人)
12.
岳珂《金佗編》:「金人再犯東京,賊方在境,難以召卿遠來面議,……據事勢,莫須重兵持守,輕兵擇利。其施設之方,則委任卿,朕不可以遙度也。」(一定要重兵持守,因為軍情緊急,不然前面是講心酸其乎?)
13.
李心傳《建炎以來係年要錄》:「帝曰:『士大夫但為身謀,向使在明州時,朕雖百拜,亦不復問矣。』帝辭色俱厲。如淵回曰:『今日事勢,與在明州時不同』(李)誼曰:『此事莫須召三大將來,與之商議,取其穩當乃可。』」(皇帝生氣了,所以一定要召三人來討論)
14.
王鞏《清虛雜著》:「金紫人即呼婦取紙,語二同坐曰:『誤勾此人來矣』。綠衣人曰:『已來,將奈何?』朱衣人曰:『既誤,莫須放回』金紫人曰:『合如此!』」(搦錯人,朱衣人主張一定要放回。紫金人認為理所當然,所以講「合如此!」,如果解成否定,就變成不須放回,那紫金人就成了無賴,「合如此!」一言就不通了。)
15.
朱弁《曲洧舊聞》)「曾魯公以魏公文字問執政諸公曰:『此事如何?』清獻趙公曰:『莫須待介甫參告否?』魯公默然。」(趙公拿別人作擋箭牌)
16.
蔡絳《鐵圍山叢談》:「及後北方寒盟,上為大懼。宦者梁師成自抱前後結約文牘于上前,上顧師成曰:『北事之起,他人皆誤我,獨太師首尾道不是。今至此,莫須問他否』。師成迫上耳密奏久之,上遂默然而止。」(一定要問太師,不然我會被誤會。)
17.
曾布《曾公遺錄》:「曾布曰:『不審陛下以光等為有罪、無罪?』徽宗答道:『莫須是有罪!』布曰:『聖意如此,臣乃敢盡言』」(徵宗先講其人有罪,曾布才敢講其人壞話。)
18.
《宋史》『韓世忠不平,詣檜,詰其實。檜曰:「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,其事體莫須有。」世忠曰:「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?」』如果按照前面同屬宋代文例之解法,應該解作「一定有」,反正就是有,我就是要栽贓岳飛,汝奈我何?
三、复:「复」是「復」之本字,其問題是發音收k尾,解釋起來七彎八拐,我不肯輕易動用之。
四、並:
1.
早起,忽然間靈光一閃,想得「並不……」一詞。「並不」,一般讀作bing3-bo5(並無)或bing3-m7,「並」是一個奇怪之詞彙,因為在台語只有「並不」、「並未」(未=「不可」、「不會」之連音,另一篇文章提過)有出見bing3之音,其他場合並未看著。如果拆開觀察,「並」是指「together」、「all/both」,造字從二「立」為「竝」;而「並不」是指「與……不同」,再反過來講,「並」是「與……同」之意,非常有可能是台語ma3之正字。聲韻上ma3與bang5之間之音變解釋可通。比如「日冥」古作「日亡」,冥就是亡,台語作mi5,但是訓讀是bing5及bong5。類成字「忙」,如「連忙」讀作liam-mi(未標調)。
2.
初級推測:
1)
並不:ma3-bo6、ma3-m7
2)
並是:ma3-si3
3)
並可:ma3-ho2
4)
並知:ma3-tsai
5)
並且:ma3-tshann
3.
再來是查詢文獻。不過因為「並」一般摘錄之用例明顯不是此一方向,不過好在藉著紫盼望先生予我之工具,完成初步驗證。
4.
「並是」:並非所有之「並是」皆是also,有時是本意「共立、同立」;「是」有是指「此」之意思。另外,「並」可以用在主語、賓語、謂語。文獻例子真多,基於台語使用者習慣,所以我排除了一種語法:『甲、乙、丙(列舉)……「並是」如何如何。』排除原因,因為此處之「並」比較像是英文之all或both.,大部分例子與台語also非直接對應(間接對應)。下列其他直接對應者:
1)
《世說新語》:「太后入戶,見直侍並是昔日所愛幸者。」(此處是講侍者「亦是」魏武過去寵愛者。)
2)
《奉天錄》:「晟有渭橋之捷,並是鄭雲逵之功。」此處執事主張李公晟之渭橋大捷,「亦是」鄭雲逵之功。
3)
《朝野僉載》:「河東孝子王燧家貓犬互乳其子,州縣上言,遂蒙旌表。乃是貓犬同時產子,取貓兒置狗窠中,狗子置貓窠內,慣食其乳,遂以為常,殆不可以異論也。自連理木、合歡瓜、麥分歧、禾同穗,觸類而長,實繁有徒,並是人作,不足怪也。」指「連理木、合歡瓜、麥分歧、禾同穗,觸類而長,實繁有徒」也與「貓犬互乳其子」一樣,皆是人為。
4)
《朝野僉載》:「貞觀中,衛州板橋店主張迪妻歸寧,有衛州三衛楊貞等三人投店宿,五更早發。夜有人取三衛刀殺張迪,其刀卻內鞘中,貞等不知之。至明,店人趨貞等,拔刀血狼藉,囚禁、拷訊,貞等苦毒,遂自誣。上疑之,差御史蔣恒復推。至,總追店人十五以上集,為人不足,且散,惟留一老婆年八十已上。晚放出,令獄典密覘之。曰:「婆出,當有一人與婆語者,即記取姓名,勿令漏泄。」果有一人共語者,即記之。明日復爾。其人又問婆:「使人作何推勘?」如是者二日,並是此人。恒總追集男女三百餘人,就中喚與老婆語者一人出,餘並放散。問之具伏,云與迪妻奸殺有實。奏之,敕賜帛二百段,除侍御史。」
5)
《峨嵋仙蹤》朱文心念一動,便和文琪說好,獨自出山。本意玉清大師與鄧八姑見多識廣,所知最多,交情又厚,一個並是同門師姊,當可問知底細,便往成都辟邪村飛去。(其中一人亦是同門師姐)
6)
《續濟公傳》:「悟真今日並是穿的是濟公御賜佛衣,可經得住拖?」指悟真和尚之前穿佛衣,今日也是穿佛衣。
7)
《續濟公傳》:「三鵬見說,把臉上的茶用手揩了一揩道:「怪道你老人家卻會舛意了,其實並是真的。」(亦是真的)
8)
《鏡花緣》紫瓊道:「府上既受大唐之恩,要知九王爺不獨是大唐堂堂嫡派,並是大唐為國忠良,他因大唐天子被廢,每念皇恩,欲圖報效,所以特起義兵,迎主還朝,那知寡不敵眾,為國捐軀,上天不絕忠良之後,故留一脈。不意尊府乃世受唐恩之人,不思所以圖報,反欲荼毒唐家子孫,希獻媚求榮。不獨恩將仇報,遺臭萬年﹔且劍俠之義何在?公道之心何存?今趁諸位姊姊在此,尊駕不妨把這緣故說明。如宋素果有大罪,俺們自當獻出,決不食言。」此處「並是」是形容九王爺除了大唐嫡派,也是大唐忠良。
5.
並可以
1)
《梅蘭佳話》少時柳出,謂竹曰:「不知兄等今日作郊外遊,未曾辦得一毫餚饌,率爾邀到舍下,殊覺不恭。我引兄等到一處所,可以釃酒並可以賞春。」
2)
《歷史通俗演義.宋史》觀此回,可以見宋太祖之智,並可以見宋太祖之勇。(可以……,並可以……)今外官名曠,並可以補任,有司其銓敘以聞!
3)
《歷史通俗演義.明史》:「即如後之閱者,可借此以知當日之軍事,並可以知是書之文法。否則勢如散沙,毫無紀律,便不成妙事妙文矣。」
4)
《續子不語》:「杭州線店施三聘,死後無子,妻以其家資轉嫁某。三聘到冥府告狀,冥王不准。施商之判官書役云:「婦人轉嫁,不取夫財,則我輩無可辦也。你妻取財而嫁,則你有錢與我輩;我輩拿你妻來,雖老爺得知,亦無大罪。但你須攜銀子來買陰司行頭,才好去嚇後夫,並可以取汝妻之魂。」
貳、文字及聲韻:
一、並,並母為m-。
參、用例:
一、教育部「按呢嘛好」:焉耳並好。
二、教育部「我嘛知」:我並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