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籤

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

172【加】ka,加也。


172【加】ka,加也。

台語表示「加」之ka,教育部建議用「加」;本文建議用「加」。

1.       教育部說法:

台語表示「加」之ka,教育部建議用「加」。因為《字表》未說明詞義範圍,所以引用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》「加」相關詞條之釋義,作為討論範圍:

表:《臺灣閩南語網路常用辭詞典.加》釋義:
詞目
音讀
釋義
例
備註
加
文讀
ka
數學演算法上,指兩個數目的結合。

l  遮的加起來攏總一百箍。Tsia--ê ka--khí-lâi lóng-tsóng tsi̍t-pah khoo. (這些加起來總共一百元。) 

增益。
l  加工 ka-kang
l  加添 ka-thiam(增加)
l  加倍 ka-puē。
近工
白讀
ke
增益、添加。
l   寄話會加,寄物會減。Kià-uē ē ke, kià mi̍h ē kiám. (請人傳話會被加油添醋,寄放東西則可能會被揩油。) 
反義詞:減
比原來的數量多,或比比較對象多。
l   伊加找予我五十箍。I ke tsāu hōo guá gōo-tsa̍p khoo. (他多找我五十塊錢。);伊看起來加較少年。I khuànn--khí-lâi ke khah siàu-liân. (他看起來年輕多了。)
多餘、原本不必要。
l   予你加無閒,真歹勢。Hōo lí ke bô-îng, tsin pháinn-sè. (讓您增加麻煩,多了許多事,真是不好意思。) 
ka
名詞前綴。置於某些特定名詞之前形成完整的詞。可能為語言底層的殘留,所以一般用字不固定,有一些已與其他漢字組成固定詞彙。例:

l  加薦仔 ka-tsì-á(小提袋)
l  加車 ka-tshia(牛軛)。


《電子報》第317號

「加」這個漢字的臺灣閩南語發音有ka、ke兩讀,ka是「加」字的文讀音,用在像「加法、加強、加入、加班、加倍、加工、加深、加速、增加」等華語及臺灣閩南語共有的對音詞裡。ke則用在臺灣閩南語的口語詞裡,表示「多」、「多出」、「多餘」的意思。用例如:「加一个人」(多出了一個人)、「加一屑仔予你」(多給你一點)、「加講的」(多說的;白說的)、「加衰的」(做了本來不需要做的事卻惹了是非)、「加無閒的」(多做了原來不需要做的事;白忙一場)、「加趁的」(多賺的)、「上加」(最多)等。
一字多音是漢字不同時代留下來的不同發音,這是無可改變的事實。有民眾建議,用「咖」來寫ka,「加」字則保留給ke。如果我們接受這樣的建議,上面華臺對音的詞語,都要寫成「咖法、咖強、咖入、咖班、咖倍、咖工、咖深、咖速、增咖」。用這樣的寫法,對閱讀以漢字書寫的臺灣閩南語文來說,不但毫無幫助,反而會增加困擾。
因此,我們還是認為ka、ke兩音還是都寫成「加」,只是在意義、用法上加以區分。凡是和華語用法相同的,就讀成ka,如果表達的是「多」、「多出」、「多餘」這樣的意思或用法,就讀成ke。不必為每一個不同的音都找一個不同的字,那樣一來,臺灣閩南語所用的漢字將會比現在加倍,勢必會加重學習上的負擔。

2.       加:
2.1.      語義HP:
2.1.1.     添枝加葉說假話、虛報

l   《說文》:「加,語相增加也。」
l   《左傳.襄公十三年》:「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。」 
l   《論語》:「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。」
l   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弗敢加也。」

2.1.2.     增也、益也:

l   《論語.子路》:「既富矣,又何加焉?」
l   《荀子.勸學》「臂非加長」。「聲非加疾」
l   《漢書.李廣蘇建傳》何以復加。
l   〔唐〕韓愈〈答李翊書〉:「加其膏而希其光。」

2.1.3.     放在上面,加上

l  《莊子.馬蹄》:「夫加之以衡軛。」
l  《史記.項羽本紀》:「加彘肩上。

2.1.4.     施行

l  《論語.先進》:「加之以師旅。」
l  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加諸彼。」
l  《史記.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「加兵於趙。」
l  〔漢〕劉向《列女傳》:「卒不加誅。」
l  〔唐〕韓愈〈送李愿歸盤谷序〉:「車服不維,刀鋸不加,理亂不知,黜陟不聞。」
l  〔宋〕歐陽修〈瀧岡阡表〉:「逢國大慶,必加寵錫。」

2.1.5.     凌駕,侵凌

l  《史記. 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「加勝於趙。」

2.1.6.     〈副〉更:

l  《列子.湯問》:「山不加增。」
l  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鄰國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。」宋.王安石〈遊褒禪山記〉:「蓋其又深,則其至又加少矣。」

2.1.7.     益處;好處。

l  《孟子.魚我所欲也》:「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,萬鍾於我何加焉?」

2.2.      語音:

加,從力、口聲。《廣韻》為「假攝、開口、二等、平聲、麻韻目、見聲母」,中古音應該是k ɣa、kwa之類。對應台語讀音ka。

3.       用例:
3.1.      教育部「增加」:本文建議用「增加」,同。
3.1.1.     數量變多、變大

l  〔漢書.卷二十三.刑法志:「連相坐之法,造參夷之誅;增加肉刑、大辟,有鑿顛、抽脅、鑊亨之刑。」
l  〔唐〕柳宗元《柳河東集》:「亦何所增加。」
l  〔唐〕韓愈《黃家賊事宜狀》:「所費既不增加,而兵士又皆便習。」


3.2.      教育部「加強」:本文建議用「加強」,同。

沒有留言:

目錄

沿革 2026 年 08 月修正 016 、 032 、新增 033 2026 年 07 月修正 050 2026 年 06 月新增 093 、 155 2026 年 05 月修正 002 、 003 、 005 、 007 、 019 、 020 、 048 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