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2【助相共】tàu-sann-kāng、tàu-sio-kāng,幫忙也。
台語表示「幫忙」之t àu-sann-kāng、tàu-sio-kāng,教育部作「鬥相共」;本文建議用「助相共」。
1. 教育部說法:
因為《字表》未說明詞義範圍,所以引用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》「尾」相關詞條之釋義,作為討論範圍:
表: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網路常用辭詞典.壓霸》
詞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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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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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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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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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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鬥相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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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àu-sann-kā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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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忙。幫助他人做事或解決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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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敢有需要人共你鬥相共?Lí kám ū su-iàu lâng kā lí tàu-sann-kāng? (你是否需要別人幫忙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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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異用字:湊相共
l 近義詞:鬥無閒、鬥跤手、鬥幫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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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電子報第409號《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》用字解析。第一段是引言,沒什麼好評論的。
華語的「幫忙」,臺灣閩南語說成tàu-sann-kāng,本部的推薦用字為「鬥相共」,用法如:「做伙鬥相共」tsò-hué tàu-sann-kāng(一起幫忙)、「朋友有困難著鬥相共」Pîng-iú ū khùn-lân tio̍h tàu-sann-kāng.(朋友有困難得幫忙)。
第二段本文認同tàu是拼合的意思。但對於「相共」是什麼意思,教育部並沒有討論。這樣如果直接以教育部主張之tàu即「鬥」字去組合「相共」二字,就會變成「鬥相共」,在文獻查不到的前提下,就難論推理正確與否。
「鬥相共」tàu-sann-kāng的「鬥」tàu有「拼合」的意思,用法如「鬥起來」tàu--khí-lâi(拼合起來)、「鬥做伙」tàu-tsò-hué(拼合在一起)。「鬥」是「鬬」的省形,依據《廣韻》,「鬬」的意思是「遇也」。「遇」就是相接觸的意思,所以引申為「接合、拼合」。《國語‧周語》:「穀洛鬬,將毀王宮。」就是「穀、洛二水匯流,將毀損王宮。」的意思,可見「鬬」的意思,和臺灣閩南語的「鬥做伙」tàu-tsò-hué意思是相通的,算是本字。由物的接合引申為人與人的幫忙就很自然了,「鬥相共」tàu-sann-kāng就是「互相幫忙」的意思。
第三段,本文認同教育部的主張。
民眾建議的「踔」雖然發tàu的音,但意思是「跑、跳、超越」,跟tàu-sann-kāng的tàu意義不相符。而且「踔」這個字其實是tà(撲上)的本字,不適合借為tàu。所以本部以音義皆合的「鬥相共」做為tàu-sann-kāng的推薦用字。
2. 相共:
「相共」即「一起、共同」之義。「tàu相共」的tàu是組合之義,在前條已經有所討論,應該是「助」(組)。相當於華語的「組在一起……」,幫助應該是延伸意。
2.1. 語義HP:
2.1.1. 共同,一道。
l 《周禮.地官.族師》:「刑罰慶賞,相及相共。」
l 《世說新語.排調》:「諸葛令、王丞相共爭姓族先後,王曰:『何不言葛、王,而云王、葛?』令曰:『譬言驢馬,不言馬驢,驢寧勝馬邪?』」
l 《水經注.葉榆河》:「及長,諸兄遂相共推九隆為王。」
l 《神仙傳.壺公》公後詣長房於樓上曰:「我有少酒,汝相共飲之。酒在樓下。」
l 〔南唐〕馮延巳 《拋球樂》詞:「且上高樓望,相共憑欄看月生。」
l 《太平御覽.皇王部十.厲王》:「召公、周公二人相共行政,號曰『共和』。」
l 《太平廣記.嗤鄙五.行吊》:「傖人欲相共吊喪,各不知儀。」
l 《警世通言.卷三三.杜十娘怒沉百寶箱》:「夫婦之間,死生相共,有事儘可商量,萬勿諱也。」
l 《封神演義.姜子牙金臺拜將》:「……,現在殿前與丞相共議此事,……」
l 〔清〕黃景仁〈邁陂塘.到黃昏廊虛屋古詞〉:「羞他雞犬相共,寄人簷下須臾事,且耐冷嘲閑諷。」
2.2. 語音:
2.2.1. 助:見501條。
2.2.2. 相:見456條。
2.2.3. 共:見191條。
3. 用例:
3.0.1. 教育部「做伙鬥相共」:本文建議用「作夥助相共」。
3.0.2. 教育部「朋友有困難著鬥相共」:本文建議用「朋友有困難得助相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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