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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

454【新婦】sin-pū、sim-pū,媳婦也。

454【新婦】sin-pū媳婦也。

台語表示「媳婦」之sin-pūsim-pū,教育部建議用「新婦」,本文建議用「新婦」。

1.         教育部說法:

台語表示「媳婦」之sin-pūsim-pū,教育部建議用「新婦」。因為《字表》未說明詞義範圍,所以引用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》「新婦」相關詞條之釋義,作為討論範圍:

表: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》新婦相關詞條
詞目
音讀
釋義

新婦
sin-pū 
兒媳婦、媳婦。稱謂。稱呼兒子的妻子。
-
近義詞:婦婦
新婦仔
sin-pū-á 

童養媳。未成年就被領養以備將來做兒媳婦的女孩。
-

娶新婦
tshuā-sin-pū
娶妻、娶媳婦。
-
近義詞:娶某、娶新娘

《電子報》第354

兒子的妻子,臺灣閩南語稱為「新婦」,也就是華語說的「媳婦」。「新婦」標音為sin-pū,實際的語音卻是sim-pūpū是「婦」字的白讀音,這是閩南語保留古代雙唇音的例子。也有人根據語音把「新婦」訛為「心婦」,這是因為不知道語音學中的「同化現象」所造成,pū的雙唇聲母p-後退同化,使得sin-n尾變成雙唇音的-m尾,發音就變成sim-pū了。
   「婦」這個字的本義為「持掃帚打掃的女性」,也就是傳統家庭中母親、妻子的角色所需擔負的家庭分工。對於一個家庭來說,較晚加入這個家庭的女性成員,就是「新」加入的「婦」職,故稱「新婦」。這個詞出現得相當早,先秦時代的文獻如呂氏春秋、戰國策等,便已有新婦的用法,不過多指「新迎之婦人」,相當於新娘子,漢以後也用以稱弟妻、兒媳或已婚婦人對公婆、丈夫等親屬的自稱,例如:古詩〈為焦仲卿妻作〉(俗稱〈孔雀東南飛〉):「却與小姑別,淚落連珠子,新婦初來時,小姑始扶牀。」臺灣閩南語完全保留這種古義,故稱兒子結婚為「娶新婦」,華語則由新婦改成「媳婦」。
「新婦」在臺灣閩南語中還有一個用法,即加上小稱詞尾的「新婦仔」(sin-pū-á),相當於華語的「童養媳」,即在兒子還小的時候,就先領養一位未成年的女孩,使其一併負擔家務,成年之後再正式舉行婚禮。
民眾建議此詞直接以「媳婦」書寫,這是訓用的寫法,「媳婦」一詞本作息婦,息可訓子,故稱子婦為息婦,俗做媳婦,詞義雖一樣,意思比較窄,而且音韻不合,又失去「新婦」一詞所反應的文化意涵,還是以其本義本字「新婦」來書寫較為恰當。

2.         新婦;
2.1.        語義:
2.1.1.       新娘子。

l   戰國策.衛策》:「衛人迎新婦。」

2.1.2.       稱弟妻。

l   爾雅.釋親》:「女子謂兄之妻為嫂,弟之妻為婦。」〔晉〕郭璞注:「猶今言新婦是也。」

2.1.3.       稱兒媳。

l   〔南朝宋〕范曄《後漢書 .列女傳.周郁妻》:「鬱驕淫輕躁,多行無禮。鬱父偉謂阿曰:『新婦賢者女,當以道匡夫。』」

2.1.4.       尊者稱卑者之妻。

l   〔宋〕王得臣《麈史.辨誤》:「按今之尊者,斥卑者之婦曰新婦。」

2.1.5.       卑者對尊者稱自己的妻;在人前謙稱自己的妻。

l   〔前蜀〕杜光庭《虯髯客傳:「虯髯曰:『計李郎之程,某日方到。到之明日,可與一妹同詣某 坊曲小宅相訪。李郎相從一妹,懸然如磬。欲令新婦祗謁,兼議從容,無前卻也。』」

2.1.6.       已婚婦女對公婆、丈夫及夫家長輩、平輩親屬謙卑的自稱。

l   玉台新詠.古詩<為焦仲卿妻作>》:「卻與小姑別,淚落連珠子:『新婦初來時,小姑始扶牀。』」
l   〔南朝宋〕劉義慶《新語.規箴》:「王衍妻謂平子(衍弟王澄)曰:『昔夫人臨終,以小郎囑新婦,不以新婦囑小郎。』」
l   〔南朝梁〕劉令嫻《祭夫徐敬業文》:「新婦謹薦少牢於徐府君之靈。」

2.1.7.       泛指婦人。

l   〔漢〕應劭《風俗通.怪神.世間多有精物妖怪百端》:「樓上新婦,豈虛也哉!」王利器校注:「漢魏六朝人通稱婦為新婦,故上文言婦,此又言新婦也。」

2.2.1.       新:
  新,《廣韻》為「臻攝、開口、三等、平聲、真韻目、心聲母」,中古音應該是sin,台語訓讀音同。
新,從斤、𣐽聲。𣐽,從木、辛聲。所以新是「辛」聲字。再來之論斷就比較不容易。音變為:k(i)am>hiam>si(a)m,韻尾再尖細化為-n

2.2.2.       婦:

婦,《廣韻》為「流攝、開口、三等、上聲、有韻目、奉聲母」,中古音應該是b(i)u之類的,理應對應台語訓讀音pu7,但是實際上卻是以hu7為訓讀音,以pu7白讀音pu7,聲調有濁上歸去之現象。
從女、帚聲。帚聲字有婦、帚、箒、鯞,聲母有唇音,亦有齒舌音。原始音可能是br-ps-複輔音形態。

2.3.        用例:
2.3.1.       教育部「新婦仔」:本文建議用「新婦子」

2.3.2.       教育部「娶新婦」:本文建議用「娶新婦」,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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