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7【喫虧】【吃虧】khik-khui,委屈、吃虧也。
台語表示「委屈」、「吃虧」之khik-khui,教育部建議用「克虧」,異用「喫虧」。本文建議用「喫虧」、異用「吃虧」。
1.
教育部說法:
台語表示「委屈」、「吃虧」之khik-khui,教育部建議用「克虧」,異用「喫虧」。因為《字表》未說明詞義範圍,所以引用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》「克虧」相關詞條之釋義,作為討論範圍:
表227-1: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辭詞典.克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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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目 |
音讀 |
釋義 |
例 |
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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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虧 |
khik-khui |
形吃虧。 |
感情的代誌,袂當計較啥物人較克虧。 Kám-tsîng ê
tāi-tsì, bē-tàng kè-kàu siánn-mih lâng khah khik-khui. (感情的事,不能去計較誰比較吃虧。) |
近食虧 |
異用字:喫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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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可憐、委屈。 |
伊規个家伙攏予人拐了了,實在有夠克虧。 I kui ê ke-hué
lóng hōo lâng kuái-liáu-liáu, si̍t-tsāi ū-kàu khik-khui. (他整個家產全都被拐騙光了,實在真可憐。) |
近可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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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臺灣閩南語網路常用辭詞典》,檢索日期2022年7月13日。
教育部電子報「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」用字解析未有說明。「虧」讀khui、題不大,「克」讀khik,發音上問題不大。但一大硬傷是「克虧」一詞並未出現於經典文獻中。由於官話是同樣語境是說「吃虧」,除非有其他相反證據能排除「虧」字,不然所以第二個音節khui用「虧」表記應該是可以接受的。因此,核心將聚焦在還有什麼字適合表記khik-khui的第一個音節。
2.
「喫虧」與「吃虧」:
早期之「喫」,後期改寫作「吃」,所以「喫虧」與「吃虧」意思完全相同。而「吃」之「飲食」義是後起之用法,逐漸取代「喫」字。
3.
喫虧:
3.1.
語義:遭受損失。
l 〔唐〕杜牧《隋苑》詩:「卻笑喫虧隋煬帝,破家亡國為誰人?」
l 〔宋〕陸游《夏日》詩:「分得鏡湖纔一曲,喫虧堪笑賀知章。」
l 〔明〕呂坤《續小兒語》:「要喫虧的是乖,占便宜的是獃。」
3.2.
語音::
喫,《廣韻》為為「梗開四入錫溪」,苦擊切,燩小韻。對應台語訓讀音khik。
4.
吃虧:
4.1.
語義(cf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檢索日期2022年7月13日):
4.1.1.
受損失或遭汙辱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七回:「你沒有出過門,到處吃虧,又上了他們的當了。」
4.1.2.
在某方面條件不利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一九回:「你這病根,卻又只吃虧在一個聰明好勝。」
4.2.
語音:
4.2.1.
吃:
吃,在經典文獻一開始是指是「說話不流利」,直到《敦煌變文集》才出現代表示「飲食」eat之用法。[1]可能是因為筆劃少,而逐漸取代「喫」字。因表示飲食之用法是是後起的,而且中古音韻尾明顯不符-k,所以本文將「吃」僅作為異用字。
吃,《廣韻》為「臻開三入迄見」,居乙切,訖小韻。比較大之問題是韻尾收-t,與-k不符。有兩個解釋法,一是漢語口輔音韻尾歸併-t→-k(cf陳秀琪2004),可是「吃」是「乞」聲字,「乞」為上聲字,原來韻尾應該曾經收-k尾,很難說明-t是在-k之前階段。除非採第二種解釋法,-t先弱化為-h,搭配短元音而讀上聲。但兩種解釋法本文皆不是太確定,姑妄言之,姑妄聽之即可。
5.
用例:
5.1.
教育部「伊予人騙去,真克虧」:本文建議用「伊予人騙去,真喫虧」。
[1] 香港中文大學《漢語多功能字庫.吃》:「……從「口」,「气」聲,本義為口吃,即說話不流利。《說文》:「言蹇難也。从口,气聲。」《管子‧樞言》:「行年六十而(如)老吃也。」《史記‧老子韓非列傳》:「非為人口吃,不能道說,而善著書。」
後引申為行動遲緩艱難,如唐代孟郊〈冬日〉:「凍馬四蹄吃,陟卓難自收」。
表示把食物等放到嘴裡經過咀嚼咽下去的「吃」本作「喫」,後以筆劃簡單的「吃」代替「喫」,讀音相同。如《敦煌變文集‧茶酒論》:「多吃令人患肚。」《紅樓夢》第62回:「方吃了半盞茶」。現代漢語常說的「吃飯」、「吃零食」皆用此義。由此義亦可引申出在某個地方吃或靠某物生活,前者如「吃食堂」、「吃餐館」,後者如「靠山吃山,靠海吃海」。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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