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6【公】ang,丈夫也。
臺語表示「丈夫」之ang,應作「公」,而非「尪」,亦不宜用「翁」。
1.
官方釋義及語料整理:
《字表》未說明其詞義範圍,茲引《辭典》如下。電子報第275號由「公」與「翁」之關係說明丈夫義ang之來源,然其語義論證僅以「公」具雄性義,而丈夫亦屬男性相聯繫,尚不足以構成語源證據。
表10:《辭典.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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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讀 |
釋義/用例 |
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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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白]ang |
名詞丈夫。女人稱與自己有婚姻關係的男子。近義:①老的lāu--ê、②翁婿ang-sài、③頭家thâu-ke;反義:①某[替]bóo、②牽手khan-tshiú |
群體及家庭——性別、婚姻 身分及職業——相關用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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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]o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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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g又唸作Ong |
附錄-百家姓 |
百家姓——全部 百家姓——十畫 |
檢索日期:2026年7月26日
2.
公:
2.1.
義:
2.1.1. 女人之配偶、丈夫。現代官話則稱「老公」[1]者也。
如下例,敘事明言發話者為其妻,故「公」即指丈夫,可證歷史漢語中妻子得以單稱丈夫為「公」。
(1) 〔晉〕崔豹《古今注.音樂》:「《箜篌引》者,朝鮮津卒霍里子高妻麗玉所作也。子高晨起刺船,有一白首狂夫,被髮提壺,亂流而渡,其妻隨而止之,不及,遂墮河而死。於是援箜篌而歌曰:『公無渡河,公竟渡河,墮河而死,將奈公何!』聲甚悽愴,曲終亦投河而死。子高還,以語麗玉。麗玉傷之,乃引箜篌而寫其聲,聞者莫不墮淚飲泣。麗玉以其曲傳鄰女麗容,名曰《箜篌引》。」
2.1.2.
夫之兄:《集韻》:「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」臺語未見此用法。
2.1.3.
丈夫之父親:《集韻》:「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」臺語未見此用法:
今官話背稱丈夫之父為「公公」,與丈夫之母「婆婆」並稱「公婆」;臺語則背稱「大官」。嚴格而言,此義是目前材料中較能聯繫「公」與「翁」者;然二字相通之處在「夫之父」義,而非「丈夫」義本身,故對丈夫義ang之來源僅具間接參考價值。
(2) 《淮南子.汜論》:「宋人嫁子,若公知其盜也,逐而去之。」
(3) 《玉台新詠.古詩為焦仲卿妻作》:「便可白公姥,及時相遣歸。」
2.2.
音:
「公」於《廣韻》作「古紅切」,屬「見母、東韻、平聲」,歸「公」小韻,臺語文讀作kong,主要白讀作kang。臺語東韻字多作-ong(兼文讀)及-ang,少數作-iong、-ing、-ng(「楓」png)、-im(「熊」him5),主要文白對應為-ong/-ang;見母字有ng-→(→g-)→k-→kh-→h-→0-之勢;故「公」讀零聲母之ang,無礙。
另《電子報》第275號提到,臺北泉腔「雞公」ke-kang讀作kue-ang,為「公」讀ang之直接證據。
3.
《字表》用例再檢討:
3.1.
翁某:宜作「公婆/公母/公姥」。
3.2.
翁婿:無文獻支持,或許可作「公婿」
表10:《辭典》〈翁某〉、〈翁婿〉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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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目 |
音讀 |
釋義/用例 |
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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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g-bóo |
名詞夫妻、夫婦、伉儷。近義:①夫妻hu-tshe、②夫婦hu-hū、③翁仔某ang-á-bóo、④翁仔姐ang-á-tsiá、⑤頭對thâu-tuì、⑥翁婆 𪜶翁某攏誠有才情。In ang-bóo lóng tsiânn ū
tsâi-tsîng. (他們夫妻倆都很有才華。) |
群體及家庭——性別、婚姻 身分及職業——稱謂輩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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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用字:尪婿 |
ang-sài |
名丈夫。稱謂。妻子對他人稱自己的丈夫。近義:①翁[白]ang、②查埔人tsa-poo-lâng、③頭家thâu-ke;反義:①家後ke-āu、②牽手khan-tshiú、③查某人tsa-bóo-lâng |
檢索日期:2026年7月26日。
[1] 老公:
(1) 《京本通俗小說.錯斬崔寧》:「你在京中娶了一箇小老婆,我在家中也嫁了箇小老公。」
(2) 〔元〕楊顯之 《酷寒亭》第三折:「我老公不在家,我和你永遠做夫妻,可不受用。」
(3) 《水滸傳》第五回:「那大王叫一聲:『做什麼便打老公?』魯智深喝道:『教你認得老婆!』」
(4) 《西遊記》第三五回:「這樣個寳貝,也怕老公,雌見了雄,就不敢裝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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