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5【惡霸】ah-pà,霸道也。
魚美人(B. Fisher)
臺語表示「霸道」之ah-pà,教育部建議用「壓霸」,並列「惡霸」為異用字;本文則主張逕用「惡霸」。
1. 教育部用字論述之標準游移:
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收「壓霸」為建議用字,並於電子報第271號〈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〉進一步說明其理由(詳附錄)。然而通觀全文,其論證標準前後游移,語音、語義與通行度三者之間,缺乏一致之判準。
表5-1:教育部《臺灣閩南語網路常用詞辭典》「壓霸」、「惡霸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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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目 |
音讀 |
釋義 |
例 |
異用字 |
近義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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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義詞 |
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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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霸 |
ah-pà |
形容詞惡霸。霸道、蠻橫不講理。 |
伊真壓霸。 I
tsin ah-pà. (他很霸道。) |
惡霸 |
拗蠻 野蠻 惡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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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霸 |
ok-pà |
名詞惡棍、地痞。獨霸一方的壞人。在地方上為非做歹,欺壓民眾的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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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歹人pháinn-lâng ②惡人 ok-lâng ③壓霸 ah-pà ④ 地頭蛇
tē-thâu-tsuâ |
好人
hó-lâng |
人及人體——泛稱 |
檢索日期:115年5月19日
教育部論「壓霸」時,對「亞霸」以通行度否決、對「鴨霸」以語義否決、對「惡霸」以現代訓讀習慣否決,三種標準游移不定。若規範層仍欲與歷史語言系統連結,「惡霸」則較能於詞源、音韻與語義層面維持一致。
表5-2:教育部電子報第271號〈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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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選字 |
來源 |
教育部否決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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鴨霸 |
民間最通行 |
語義不合;「鴨是善鳥,並不霸道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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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霸 |
連橫《台灣語典》考證之本字 |
今日通行度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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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霸 |
楊青矗曾提倡,教育部推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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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霸 |
「……可算是本字,本無不可……」 |
訓讀音ok-pà |
首先,教育部對於《台灣語典》之「亞霸」一語,認為「……連橫的考證應該是正確的……」,僅指出其所引《說文》文字有誤。然後卻以「並不通行」為理由而棄用。既已承認其考證成立,理應優先處理其歷史合法性,而非再以共時之通行度推翻前述結論。否則,「本字」與「推薦字」之概念,將無法有效區分。
其次,教育部論及「惡霸」時,又稱其「……可算是本字,本無不可……」,但旋即以現代漢語多讀ok-pà為理由,而不建議用於ah-pà。此一論法,實將「現代訓讀習慣」倒置為本字判準。漢字本即存在文白異讀、方音異讀與歷史層次差異,若僅因某一讀法較通行,即否定另一歷史讀法之合法性,則大量歷史音層將難以保存。
再者,教育部一方面既然以「不通行」否決「亞霸」,另一方面又以「有識之士均認為不合理」否決通行度最高之「鴨霸」。其理由為「鴨是善鳥,並不霸道」。然而,「有識之士」究指何人,或是什麼人才「有識」,並未交代;而若「語義合理性」足以凌駕通行度,則前文又何以以「亞霸不通行」為理由而棄之?可見其標準並未固定。
最後,教育部最終採納楊青矗所提倡之「壓霸」,理由為「壓」具壓迫義,且「音義可通」。然而,「壓霸」既非歷史固有詞,亦非最常見之民間俗寫,其成立基礎,本質上屬訓用字式之重新配置。若允許此類音義重新配搭,則「惡霸」之歷史詞彙地位,反而更難忽視。
此種標準游移之現象,並非孤例。教育部於電子報第269號討論
àn-ne 時,曾以「比較語言學」、「古今方言對應規律」等標準,否定「焉爾」、「安爾」等古典詞源說法,並斥之為「通俗語源」。然而於「壓霸」條中,卻又接受缺乏歷史文獻基礎之新式訓用字。前後尺度,實未一致。
2. 惡霸:
2.1. 詞義:
「惡霸」並非臨時拼湊之詞,而是漢語早已存在之歷史詞彙。
下例中,「三王」與「惡霸」對舉,皆為名詞性主語;後方之「代興」、「迭盛」皆為動詞性謂語。「霸」本有諸侯盟主之義,《白虎通》:「霸者,伯也,行方伯之職。」《孟子.離婁.丁音》:「霸者,長也。言爲諸侯之長。」其核心語義,本即帶有以權勢統攝他人之色彩。
(1) 《戰國策.燕策》:「且夫信行者,所以自為也,非所以為人也,皆自覆之術,非進取之道也。且夫三王代興,惡霸迭盛,皆不自覆也。」
漢語詞彙對於詞性往往視其句法位置而表現。比如「霸」以可放在謂語之位置,指「稱霸」(以武力或權勢壓倒別人,而取得領導地位),「惡霸」可理解為以權勢凌人之霸;由「不行王道之霸主」,進一步轉為「仗勢凌人者」,其語義延伸並不困難。
(2) 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管仲以其君霸。」
(3) 《商君書.更漢》:「五霸不同法而霸。」(「五霸」之「霸」為名詞,「而霸」之「霸」為動詞)
近現代漢語中,「惡霸」亦普遍指稱地方豪強、欺壓人民者,如下列近現代官話語料。「惡霸」指「憑仗權勢,作威作福,橫行一方,欺壓群眾之人」。
(4) 馬識途[1]《老三姐》:「那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惡霸,我們這一方有了他,就像給黑鍋蓋住了。」
(5) 浩然[2]《艷陽天》第一○一章:「今天我才明白,咱家幾世幾代就是惡霸呀!」
若進一步置於謂語位置,如「伊真惡霸」,則屬漢語常見之轉品現象,與「流氓」、「霸道」、「骨力」等用法性質相近。因此,ah-pà
所表示之「蠻橫、霸道」,與「惡霸」之語義鏈條,實具有相當高之連續性。
2.2. 詞音:
臺語ah-pà能否直接對應漢語「惡霸」一詞,仍須回到「直接音讀材料」加以檢驗;包括:1.1中古音類辨識系統、1.2文白異讀層次,以及1.3漢語方言音讀對應。
「霸」於《廣韻》作「博駕切」,對應閩南語pà,並無問題;關鍵在於「惡」。「惡」於《廣韻》有三讀,其中「烏各切」屬入聲,擬音近*ʔak。此一音讀,與臺語ah-pà之第一音節ah最為接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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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韻 |
反切 |
聲母 |
清濁 |
聲調 |
韻攝 |
韻目 |
開合 |
等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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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 |
哀都 |
影 |
全清 |
平 |
遇 |
模/模 |
合 |
一 |
|
惡 |
烏路 |
影 |
全清 |
去 |
遇 |
模/暮 |
合 |
一 |
|
惡 |
烏各 |
影 |
全清 |
入 |
宕 |
唐/鐸 |
開 |
一 |
漢語(包括閩南語)之入聲韻尾跨部位變化,大致為-p→-t→-k→-h→Ø(參照 Chen 1973:40–41;Chen & Wang 1975:267),故泉漳片中-k弱化為-h,尤非罕見。故:ak→ah在音理上並無困難。
潮汕片閩南語至今仍有ak-pà之讀法,更可視為較早音層之保留;而泉漳片
ah-pà,則可能反映後期之韻尾弱化結果。至於現代漢語訓讀ok-pà,則屬另一音層發展。三者並非互相排斥,而是不同歷史層次之並存。
另外,《郭店簡》與《馬王堆帛書》皆有以「亞」通「惡」之例,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亦謂:「亞與惡音義皆同。」故連橫所主張之「亞霸」,並非毫無文字學根據。不過,「亞霸」於今日通行度確實較低;若回到現代漢字使用習慣,「惡霸」反而較能兼顧歷史來源與共時辨識性。
(6) 《郭店簡.性自命出》:「好亞(惡),眚(性)也;所好所亞(惡),物也。」
(7) 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》:「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亞(惡)已」
(8) 段玉裁注《說文》:「『亞』與『惡』音義皆同。故詛楚文『亞駞』,《禮記》作『惡池』。《史記》盧綰孫他之封『惡谷』,《漢書》作『亞谷』。」
2.3. 結論:
依本文分析框架,本字考證屬語源層、音韻層與書寫層之問題;推薦字則屬規範層之選擇,二者未必一致。然而,規範層若欲成立,仍須說明其判準,並避免於不同層次間任意切換標準。
若規範書寫仍希望與歷史語言系統保持連結,則「惡霸」具備歷史詞彙基礎、語義延伸脈絡與閩南語內部音韻可解釋性,其整體穩定度較高;「壓霸」屬規範層之訓用字;「鴨霸」屬高度通行之俗用字;「亞霸」則具古文字通假背景。
3. 教育部《字表》用例再檢討
3.1. 「真壓霸」:較宜作「真惡霸」。
附錄:教育電子報第271號〈臺灣閩南語按呢寫〉【壓霸】ah-pà
【壓霸】ah-p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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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應華語 |
霸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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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例 |
真壓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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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用字 |
惡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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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建議 |
亞霸、掗霸、惡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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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字解析 |
ah-pà一詞,連橫《台灣語典》考為「亞霸」字,謂「亞」(à)是惡的本字。《說文》:「亞醜也,象人局背之形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亞,今作惡。」連橫的考證應該是正確的(可惜引《說文》:「亞惡也」,有誤,應該引《說文通訓定聲》)。「亞」另一個意思是「次」,也就是較差的意思,「亞軍」即是此義,現代台語中有à-bué一詞,本字大概就是「亞尾」,就是最後、最後一名的意思。可惜「亞霸」、「亞尾」的寫法並不通行,基於傳統習用原則,不予採用。 有人主張直接寫成「惡霸」,也可算是本字,本無不可,但「惡霸」已經讀為ok-pà,頗通行,基於音義系統性原則,不建議使用,但仍列為異用字。最常見的俗寫字是「鴨霸」,但「鴨」是善鳥,並不ah-pà,有識之士均認為不合理。 楊青矗曾為文提倡一個不太常用的寫法「壓霸」,因「壓」字有壓迫之義,壓迫即是惡事,此一寫法音義都可通,民間也有人這麼寫,故訓用「壓霸」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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