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訓詁:
《說文》:「歸,女嫁也。」
《易.泰》:「帝乙歸妹。」
《詩.周南·桃夭》:「桃之夭夭,灼灼其華。之子於歸,宜其室家。」——(之子:這個女子)
《禮記禮運》:「女有歸。」
《公羊傳.隱公二年》:「婦人謂嫁曰歸。」
二、聲韻:
日本語稱「歸」為「かえ」。
台語稱kui(訓讀)、kè。
我為為「嫁」就是「歸」之形聲字寫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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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5【抿】(抆)bín,刷、刷子。
台語表示「刷」、「刷子」之bín,教育部建議用「抿」,異用「刡」。本文建議用「抿」、異用「抆」
1.
語音整理:
臺語 bín表示刷、刷子。若就實際動作觀察,其動作特徵並非強烈刮削,而是以刷具輕輕接觸後,反覆抹理、清刷。因此,其語義核心較接近「細密摩動」類型之動作。從語音結構觀察,bín約可整理為m-V-n類型之音節結構。目前本文所尋得較可能對應之字形,為「抿」與「抆」二字。
2.
抿:
2.1.
字義:
2.1.1.
核心義,文獻中多指整飾、梳理頭髮,常與水、油及小刷具相關,如下例中之「抿」即有梳抹、整飾鬢髮之義。《紅樓夢·第四二回》:「不覺後悔,不該令他抿上鬢去。」名物化後指梳髮用小刷子,如「抿子」,亦作「笢子」。[1]可見「抿」本身已具「刷理、刷具」之語義條件。
2.1.2.
另有延伸義,指合上雙脣之義,如「抿泣」[2]、「抿笑」[3]。進一步延伸指稍微張開嘴脣之相關動作,亦可表示啜飲。《兒女英雄傳·第三七回》:「拿起酒來,脣邊抿了抿,欲又放下了。」但其共同特徵在於「輕觸、收合、細微摩動」,與「以小刷反覆抹理」之動作感並不相遠。
2.2.
字音:《廣韻》未見「抿」字,然有「㨉」字,訓「撫也」,屬明母眞韻,與「以手撫理」之義相近。後世《分韻撮要》中,「抿」已有上聲讀法,其聲母、韻尾與臺語bín皆可相通。因此,「抿」雖非中古韻書中之典型本字,仍可由後起方音與字義系統獲得支持。
3.
(抆):
3.1.
字義:主要是指擦拭,如「抆拭」[4]、「抆飾」[5]、「抆淚」[6]、「抆血」[7]。其動作語義與「刷洗」、「抹拭」存在一定交集,因此可作為bín之異用字。然而,目前文獻中尚未見「抆」名物化為刷具之明確用例,故其語義支持力仍較「抿」為弱。
3.2.
字音:抆,從手,文聲。《廣韻》作武粉切,屬明母、吻韻。臺語「文」讀bun5,雖同樣符合m-V-n類型之結構,但其主要元音為u,屬後元音;而 bín 之主要元音則為高前元音i,二者仍存在一定距離。因此,「抆」於語音上雖可通轉,仍較適合作為異用字,而不宜視為首選本字。
4.
結論:綜合字義、名物化能力與語音條件觀察,「抿」兼具「梳理」與「刷具」二層語義,與臺語 bín之對應關係較完整;「抆」則偏向擦拭義,且缺乏器具義用例。因此,本文建議以「抿」為本字,「抆」為異用字。
5.
教育部用例再檢討:
5.1.
「齒抿仔」:建議用「齒抿子」。
5.2.
「鞋抿仔」:建議用「鞋抿子」。
[1] 抿子、笢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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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瓶梅.第二○回》:「金蓮在傍把拿抿子,與李瓶兒抿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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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紅樓夢.第四二回》:「忙開了李紈的妝奩,拿出抿子來對鏡抿了兩抿,仍舊收拾好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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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明〕張自烈《正字通.竹部》:「笢,今之澤發騣刷曰笢。」
[2] 《呂氏春秋》:「吳起抿泣。」
[3] 《紅樓夢.第八回》:「黛玉磕著瓜子兒,只抿著嘴笑。」
[4] 《前漢.朱博傳》:「欲灑卿恥,抆拭用禁。」註:「摩也。」
[5] 《唐書.李勉傳》:「居官久,未嘗抆飾器,用車服。」
[6] 〔漢〕曹丕〈又與吳質書〉:「閑者曆覽諸子之文,對之抆淚,既痛逝者,行自念也。」
[7] 《文選.江淹.別賦》:「瀝泣共訣,抆血相視。」
沿革 2026 年 08 月修正 016 、 032 、新增 033 2026 年 07 月修正 050 2026 年 06 月新增 093 、 155 2026 年 05 月修正 002 、 003 、 005 、 007 、 019 、 020 、 048 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