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4【博取】puânn-nuá,交際、交往也。
壹、訓詁:
一、教育部作「盤撋」,查無文獻,應作「博取」。
二、《國語.吳語》:「夫『吳』,良國也,能博取於諸侯。」此處「博取」為不及物動詞,指用取得信任、讚賞或同情等,不需要受詞。
貳、文字及聲韻:
一、博:puâ,受後方nuá,異化為puânn。
二、取:從又、耳聲。聲母可以讀n-。韻腹可以參考「取」之延申字「奪」,可以讀出-ua;聲調之上聲,來自於-k。
參、用例:
一、教育部「佮人盤撋」,應作「與人博取」。
1 則留言:
洞庭 空波瀾,桂枝徒攀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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